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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巩固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试点成果,动态发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实行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定期编发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水质月报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凡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政策、发展规划制定和建设项目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健全12369环保投诉受理机制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
  (三)拓宽资金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1.切实增加城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一体化的资金投入。将一体化建设资金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加大对林、草、土地、水资源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一体化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
  通过政府财政投入的增加,引导全社会参与一体化建设,扩大资金投入,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
  2.加大引进外资投入城乡生态一体化建设的力度。继续利用和更多地引进国际金融组织的多种贷款和直接使用非债务外资,制订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产业。
  (四)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1.实行对各类资源要素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提高那些环境污染型和资源浪费型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避免其进入市场低价竞争。从税收、信贷和价格方面,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逐步完善税制,进一步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
  2.促进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化进程,逐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污染治理设施资质运营制度,积极推动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全面推行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危险废物处置费,保证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1.开展环境、生态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生态宣传教育要向农村扩展,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环保、生态宣传和舆论监督。注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环保、生态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
  2.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环保、生态建设行动和监督。加强消费引导,减少一次性消费品数量,推广绿色食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倡导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建设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形成全员参与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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