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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5.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主的农业节肥、节药、节种清洁生产,因地制宜,确定施肥量和施肥时期,坚持平衡施肥,以“稳氮、降磷、增钾”为总施肥策略。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推广生物农药,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12年,农药单位面积用量(有效成分)下降25%,废旧农用薄膜的回收率达到80%。
  6.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到2012年,建设8000口沼气池,5-1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形成10000户的供气规模。
  7.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大农村地区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防止污染企业和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向农村地区转移。优化农村产业发展布局,逐步引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集中发展,实现污染物的集中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城乡一体化生态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前八年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切实抓住制约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农业、林业、水务、环保、城建、国土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加强行业指导和项目管理;财政、工业、金融、科技、教育等部门要从资金、政策、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其它各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
  3.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对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并公布结果。把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执法,制定配套政策。
  1.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加强城乡生态环境监测,逐步实行环境生态稽查制度。
  2.建立补偿激励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从点到面、先易后难和广泛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补偿整体框架,制定实施补偿办法,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紧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定企业环保激励政策,对年度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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