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保护城乡饮用水安全。
1.实施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狼尾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开展桂家湖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影响新桥河、钟仓河、顺安河及其支流的各类污染源,在采取污水截流和集中处理的基础上,按照“截污、疏浚、驳岸、引水、美化、管理”要求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提高内河河道自净能力。采用生态修复工程,在西湖大沟等内河流域建设水土保持林及两岸防护林。在顺安河重点河段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疏浚河道,恢复水生态系统,提高内河流域污染物降解能力和自净能力,增加水体环境容量,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2.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水源地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完成全市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方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两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明确各保护区禁止事项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程序与办法。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标志牌,设立禁泊区,缩减岸边污染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达标。
(五)以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强化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设立农村环保机构,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执法和监测体系,县、区设立乡镇环保派出机构,加强农村环境执法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制订村规民约,形成与村民自治相适应的村级环保自我管理体系,与环保管理相衔接。
2.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村。力争到2012年,全市建成70个以上市级生态村。围绕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到2012年,创建6个以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宜养区,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建立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小区,以畜牧养殖小区、饲养场为载体,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实行“雨污分流、清洁生产、干湿分离”,形成“种-养-加-沼-肥”生态循环链。到2012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80%以上,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
4.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立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模式,开展农产品认证评价,培育特色品牌体系。加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生姜、凤丹、茶叶等优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促进标准化生产。到2012年,培育国家级名牌2-3个,省级15个,无公害农产品30个,绿色食品10个。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