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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9]26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

铜陵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环保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建设格局,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年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并持续改善。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
  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到2012年,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建成区和建制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3%、45%,山丘区、洲区和圩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45%和50%,建成环境优美乡镇6个,生态村70个。
  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强县区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执法和监测体系,建立与村民自治相适应的农村自我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以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1.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深入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全面实施《铜陵循环经济试点市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横港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区和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以及磷石膏、硫酸烧渣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推广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经验,推动循环经济向社会领域深入。提前完成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的各项任务,把我市建设成为引领国内部分行业发展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
  2.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结合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重点开展有色、化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对环境信用等级在红色以下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或超过排放总量的重污染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提高到50%,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到1.8吨标准煤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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