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铜陵市二手车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9]83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商务局《关于铜陵市二手车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铜陵市二手车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的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二手车交易规范》,安徽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以及铜陵市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铜陵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二手车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配合”的要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市容局、市国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市二手车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商务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统一部署、依法行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阶段性专项整治,基本取缔违规违法经营,杜绝偷逃国家税收的现象,改善我市二手车流通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成为拉动汽车消费、繁荣我市经济的新增长点。
三、整治对象
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和经纪企业。
四、整治内容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市容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检查工作,内容如下:
(一)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经营主体是否合法,二手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和经纪企业是否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执照,是否到商务部门备案,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亮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