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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铜陵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总结阶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31日)。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书面材料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负责地理信息生产(处理)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超测绘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处理)的单位。

  (二)市国家安全局。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国内人员涉嫌为国外组织窃取涉密地理信息或携带涉密地理信息出境等行为。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予以关闭;协调相关单位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网站备案信息查询便利,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支持。

  (四)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企业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盗版地图等违法行为。

  (五)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取得出版经营(服务)许可或未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电子出版物发行许可,擅自销售电子地图出版物和电子地图类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六)市保密局。负责组织摸清生产(处理)、使用、存储涉密地理信息的重点单位和泄密事件易发、多发领域。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注重抓好对地理信息涉密单位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保密意识。

  (七)铜陵军分区。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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