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密切部门协作,建立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发动社会各界和公众举报违法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及地理信息泄密行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62-2813013)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月-2009年9月30日)。
1.资质资格检查。检查从事地理信息生产、获取、编制的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了测绘资质,地理信息出版单位是否取得出版许可,企业单位是否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存在超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况等。
2.涉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重点检查涉密地理信息保管单位和使用单位。检查的重点内容:保密机构与保密制度建立情况;采取安全保密措施情况;涉密地理信息保管情况;涉密人员和载体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依法对外提供情况。
3.涉密地理信息使用情况检查。涉密地理信息使用单位所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依法获取;是否存在擅自复制涉密测绘成果或擅自扩散到所属系统的上下级、同级单位或外国组织和个人;是否仅限于在批准的项目或用途范围内使用;利用涉密地理信息开发生产的产品是否存在失泄密问题等。
4.编制出版传输核准检查。检查公开编制、出版、传输所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经过解密处理;公开出版、登载、传输的纸质地图、互联网地图或其它地理信息是否取得测绘主管部门审核;重大选题是否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履行了备案手续等。
5.重点对象和重点活动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来铜从事地理信息测定、采集和处理等测绘活动的外国组织或个人;涉及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环节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和无资质单位。重点检查活动为: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进行航空摄影、摄像、测量等测绘活动;科学研究、旅游探险、矿产开采、地质勘探等涉外合作项目中所含的测绘活动;利用互联网传播、出版地理信息等活动。
(三)整改阶段(2009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对全市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集中进行整改,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有关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和保密意识,杜绝涉密地理信息重大失泄密案件的发生。对较大的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予以通报,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围绕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