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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铜陵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铜陵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9]85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铜陵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七月)

  为维护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确保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3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环节,针对无测绘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地理信息的单位,容易发生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涉及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处理)、出版和传输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进行整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查处的重点是: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处理)、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非法编制、出版地图,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以及地图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对涉案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与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择部分典型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危害,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为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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