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2009]88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的通知》(皖政办〔2009〕28号)精神,严厉打击涉烟非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进一步发挥烟草经济在扩内需、保增长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和零售户合法权益为宗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烟非法经营行为,依法惩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烟草市场秩序,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努力促使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提高全社会烟草专卖法律意识,增强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观念,最大程度发挥烟草经济对扩内需、保增长的应有作用。
(二)依法查处涉烟非法经营大要案件,摧毁涉烟非法经营网络,依法严惩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三)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卷烟案件,有效遏制卷烟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四)卷烟市场净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利税明显增长。
三、整治重点
(一)名烟名酒专卖店、名烟精品店等卷烟经营重点场所的假冒、走私卷烟。
(二)储存和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车站、码头、港口以及物流配送站(点)仓库、运输车辆等环节。
(三)过境铜陵的主要交通关口。
(四)非法经营卷烟的无证无照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