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25日至8月30日)
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综治部门牵头,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对所辖城区的家电维修店、居民住户等进行摸查,查清卫视接收设施销售点和住户使用的卫视接收设施情况,于8月30日前登记造册后以社区(村)为单位,由县、区广电部门汇总后,上报卫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卫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摸底上报情况,对违规用户下发《限期自拆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用户,由公安部门集中强制拆除,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其违规行为。对自行拆除的用户采取激励措施,凡主动上交整套接收设备的用户,在接入有线电视时减免其有线电视初装费。
(四)集中整治阶段(9月5日至9月25日)
由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非法销售场所和店铺依法进行坚决取缔;由市广电局负责,对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用户下达限期自拆通知书,对在自拆期限内拒不自拆的用户进行处罚,对在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用户,在接入有线电视时视情给予优惠;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国家安全局协助,对在自拆期限内拒不自拆的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凡由县、区组织自行拆除,并将设备交至卫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给予适当奖励。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
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阶段任务完成后,卫视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市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能完成整治任务的,要责令限期完成,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回潮”。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安排,按照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抓主抓重,抓出成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1.铜陵市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9年全市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铜陵市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梦生(市 政 府)
副组长:刘宪宁(市 政 府)
侯化林(市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