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标准》的通知
(建科教[2010]7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天津市市政人行道及人行广场的防滑标准,保障行人的行走安全,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53号)的要求,编制完成《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标准》。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标准》(DB29-201-2010)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其中,第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及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