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建立试点工作报告制度,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奖补资金跟踪问效,研究制定奖补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县(区)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法规政策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是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三保”大局,有利于增强农民民主意识、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级政府要立足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县(区)要联系实际,深入调研,结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坚持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简化程序、讲求效率,鼓励探索和创新。县(区)试点实施方案须报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由综改办牵头,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水利、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坚持以县(区)为主组织实施,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建设,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村“两委”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农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定项目规划,具体组织实施。
(四)开展政策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试点政策,尤其要注重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宣传,让他们了解、掌握政策,激发和调动农民的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自愿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