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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9]94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业经市政府2009年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市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在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现就加强和规范全市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财政收入管理

  (一)规范税收收入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建立健全财税库银审税收收入横向联网机制,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制度,为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构建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明确征管主体,合理界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统一非税收入口径、项目、种类和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征收及擅自减免缓征。规范收缴方式,实行非税收入收(罚)缴分离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完善征管系统,推行大厅直征、网上支付等收缴方式,方便缴款人。严格票据源头控管,实行“归口管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

  (三)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产权转让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制定并实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范收益收缴程序,确保及时足额缴库。

  二、规范财政分配管理

  (四)依法编制预算。健全预算制度,逐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建立科学的预算决策机制,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各编制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充分考虑各项政策性增减收因素,使财政预算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全面建立完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按照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编制方法,逐步推进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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