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09]9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9〕9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目标和时间要求
全市所有8月龄-14周岁(即1994年10月11日至2009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以县、区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接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09年9月1日-10月9日):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组织做好疫苗供应,印制相关宣传材料、通知单等各种表格并下发。完成接种对象调查摸底登记、接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现场接种(2009年10月10日-10月20日):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在10天内完成麻疹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实行督导检查,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三)快速评估和补种(现场接种完成后3天):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及时汇总分析资料,对接种率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分析原因,及时查漏补种。
(四)总结报告:摸底人员和接种单位负责填写《安徽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乙肝疫苗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并按时逐级上报。卫生部门负责汇总辖区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卫生、教育、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成立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技术指导组和应急处置小组,保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规范操作、有效接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可能的疫苗接种反应、群体性事件。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