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佳政办明传〔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驻佳中省直有关单位:
9月3日,我市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深刻吸取“9.3”事故教训,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综合管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检查时间
2010年9月4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道路交通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法停车、不遵守交通信号和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加强客车、出租车、摩托车等客运车辆和农用机动车的管理;严格运输经营市场准入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监管。
(二)煤矿和非煤矿山专项检查。煤矿重点检查煤矿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领导入井带班制度执行情况、驻矿员专盯专守情况,汛期防洪、防排水、防雷电情况,火工品管理和使用情况、机电设备管理情况、灾害防治措施情况、“三违”及“三超”情况等;省里列入关闭的煤矿是否如期关闭到位;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和火工品爆炸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监控监测措施。
(三)建筑领域专项检查。加强对各类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起重机械等事故措施;对起重机械设备拆装使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