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水项目符合全国爱卫办《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分析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评价按照《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培训要整合资源、减少层次、保证实效,农村建厕与水质卫生监测的项目培训可一并进行。培训内容侧重技术规范和管理程序,培训对象主要是项目县区人员。
(二)实施步骤
农村改水改厕项目自2009年9月份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改厕项目于2010年7月底、改水项目于201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1.改厕项目:2009年9月-2010年7月,共分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8月)。
根据县区推荐上报意见,确定改厕项目县区和项目任务;制订下发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县级项目执行方案。
(2)全面启动,宣传动员,招标采购阶段(2009年9-10月)。
参加省级项目启动会议及省级项目培训班,举办市级项目培训会议,全面启动2009年项目工作;项目县区完成基础调查并完成相关资料的上报;项目县区完成宣教材料的制作,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与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县区按要求完成改厕项目建厕材料的招标采购。
(3)全面实施,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6月)。
项目县区全面开展建厕,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建厕任务;县区项目办按要求报送改厕项目建厕进度报表。
(4)评估验收阶段(2010年7月)。
7月上、中旬,完成对项目县区的评估验收,将市级评估报告上报省爱卫办,同时书面申请省级评估验收。
2.改水项目:2009年9月-2010年9月,共分四个阶段。具体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四、项目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的分配和地方配套经费的比例:改厕项目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每座卫生户厕补助400元,市、县两级财政每座户厕配套按省财政厅文件执行。改水项目每个水样检测中央财政补助400元。同时,项目县区负责落实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宣传和健康教育的经费,筹措水质卫生监测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