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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甘卫疾控函〔2010〕15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10〕65号)和《2010年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2010年9月11日-20日,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以8月龄~4周岁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活动。为确保我省顺利完成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统筹辖区内医疗资源,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期间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作为2010年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定点机构。并成立由儿科、神经内科、传染病科、免疫学、疫苗学及流行病学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制定应急预案,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一旦有紧急情况发生,确保在“第一时间”有力、有效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在强化免疫接种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门救护车辆随之做好出诊现场救治工作。

  三、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和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治疗,并做好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沟通解释工作。

  四、按照《甘肃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甘卫疾控函〔2010〕414号)的规定,接种人员须由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预防接种资格证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担任。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技术方案要求,规范开展接种工作。

  五、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风险沟通应对准备,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和舆情的分析,及时答复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正确加以引导,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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