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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浙江省旅游度假区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从业人员培训( 持省级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  
  D5 人员上岗证书 85% 以上得 5 分, 65% 以上得 3 分, 45% 5
   以上得 2 分, 45% 以下不得分)  
  D6 旅游饭店星评率、景区等级评定率 5
  D7 游客满意率( 95% 以上得 5 分, 85% 以上得 2 分, 75% 以
  上得 1 分, 75% 以下不得分)
5
  D8 旅游安全状况 10
  D9 依法行政和社会秩序稳定 5
  E1 空气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达到得 5 分, 达不到不
  得分)
5
  E2 地表水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达到得 5 分, 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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