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原则及程序
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在个人申请和村、乡(镇)逐级推荐的基础上,按市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具体推荐名额为:铜陵县10人(含新桥科技示范园和中华白姜科技示范园各1人)、郊区4人、狮子山区3人、市直有关单位3人。县、区在推荐时,要统筹考虑行业及区域分布(逐步做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以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对推荐的候选人提出评审意见,报市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
四、申报时间及推荐材料
农民创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材料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并经县、区政府同意,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市农委农经科教科。(联系人:徐美才,联系电话:2862487)
具体材料包括:1.2009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申报表2份(主要实绩内容在500字以内: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带动农户致富的形式及效果等);2.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份;3.县、区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1份,以上申报材料附报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2.2009年度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____县(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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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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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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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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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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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程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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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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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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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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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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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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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动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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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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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实
绩
| 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带动农户致富的形式及效果等,另附详细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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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农业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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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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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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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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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批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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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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