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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09年度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三、评选原则及程序

  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在个人申请和村、乡(镇)逐级推荐的基础上,按市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具体推荐名额为:铜陵县10人(含新桥科技示范园和中华白姜科技示范园各1人)、郊区4人、狮子山区3人、市直有关单位3人。县、区在推荐时,要统筹考虑行业及区域分布(逐步做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以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对推荐的候选人提出评审意见,报市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

  四、申报时间及推荐材料

  农民创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材料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并经县、区政府同意,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市农委农经科教科。(联系人:徐美才,联系电话:2862487)

  具体材料包括:1.2009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申报表2份(主要实绩内容在500字以内: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带动农户致富的形式及效果等);2.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份;3.县、区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1份,以上申报材料附报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2.2009年度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____县(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族

 

照片

文 化程 度

 

政 治

面 貌

 

联 系

电 话

 

从 事行 业

 

规 模

 

效 益

 

带动户数

 

家 庭住 址

 

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带动农户致富的形式及效果等,另附详细事迹材料。)

县区

农业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政府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批准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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