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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9]103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一月)

  为深入开展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规定,全面查清我市新增建设用地现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做到依法依规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面清理、严肃查处2008年9月以来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耕地,坚决遏制土地违法势头,确保我市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并在第十次卫片检查中无被问责或约谈现象发生。

  二、清查范围

  2008年9月份以来,全市范围内(含县、区)新发生的未批先用、边报边用、未报即用、未供即用等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是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行为及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清查要覆盖县、区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包括工业、道路、基础设施、农民建住宅等。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以县、区自查自纠为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查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县、区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要运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图件,结合实地勘查进行。在彻底清查的基础上,分清合法用地和违法用地,统一登记填表、汇总,并于11月30日前将清理结果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上报表格、汇报必须经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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