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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省卫生厅负责全省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州卫生局负责本地区培训医院和县级医院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对工作突出的医院要予以表扬,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
  (二)考核评估。各市、州卫生局每半年、一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项目结束后,省卫生厅对全省项目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骨干医师水平能力提高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医院重点科室建设的贡献情况、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等,评估结果报卫生部医管司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2
省卫生厅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670号)要求,为加强领导,确保项目在我省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2010年8月27日厅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省卫生厅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晓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组 员:甘培尚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徐宏伟 省卫生厅医管处处长
  王彦成 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方剑平 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曹晓源 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
  领导小组在省卫生厅医管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3
  甘肃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市州名称

本省培训名额(人)

天津培训名额(人)

备注

县医院

中医院

县医院

中医院

兰州市

5

2

5

2

 

白银市

5

2

7(已派)

1

 

天水市

5

6

9(已派)

2

 

平凉市

5

2

8(已派)

2

 

定西市

6

3

5(已派)

2

 

庆阳市

6

6

5

2

 

陇南市

6

3

5

2

 

武威市

5

6

5

1

 

金昌市

3

2

5

0

 

张掖市

5

2

5

2

 

酒泉市

5

2

6(已派)

1

 

嘉峪关市

0

0

5

1

 

宁夏回族自治州

5

2

9(已派)

1

 

甘南藏族自治州

3

2

5

1

 

小计

63

40

84

20

 

合 计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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