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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实施
  (一)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全省项目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市、州卫生局负责制定本市(州)项目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各县级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需要重点发展的二级专科,精心选派骨干医师参加培训。同时,主动和培训医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本单位受训人员培训期间的整体表现,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各培训医院要按照培训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要加强对培训人员的带教、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发给学员“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省卫生厅视为完成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项目的医疗机构要从全省卫生改革和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项目对于改善我省农村居民看病就医条件、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完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
  省卫生厅成立由王晓明副厅长任组长,中医、医管、规财、农卫、科教各处(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2)。
  (二)认真组织,确保实效
  1、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管理制度。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县级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各市、州卫生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合理分配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州卫生局要根据《甘肃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3)统筹安排本地区培训学员的选拔、带教、管理及考核。各培训医院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为受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指派临床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医德医风好的医师承担带教培训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效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每年至少进行4次监督检查;培训医院和受训医院要主动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及时了解和反馈受训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六、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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