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村经济科(鹰潭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申报和组织实施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政府投资项目。承担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产业协调科(鹰潭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
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全市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扶持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负责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工作;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承担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鹰潭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组织协调重点节能减排项目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参与工业发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
(十)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我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设计审查科
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全市由省以上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转报工作;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性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市立项的其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修订、颁发全市除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之外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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