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各类中等及以下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
(八)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数字)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十)承办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现代远程教育。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学校安全稳定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协调并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字秘书工作,负责公文的制作、审核、传阅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育新闻宣传、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承办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并承办教育信息(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工作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以及系统内各种应急事件和突发重大(上访)事件的协调等工作。协调市教育局对外有关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调研督查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