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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各类中等及以下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

  (八)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数字)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十)承办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现代远程教育。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学校安全稳定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协调并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字秘书工作,负责公文的制作、审核、传阅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育新闻宣传、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承办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并承办教育信息(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工作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以及系统内各种应急事件和突发重大(上访)事件的协调等工作。协调市教育局对外有关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调研督查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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