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照规定程序组织拆迁裁决听证,行政裁决书制作规范、清楚,符合法定文书要求,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
6、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对确需强制拆迁的,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到位、安置补偿到位。
7、对拆迁人、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及人员的市场准入管理到位,并依照职责对拆迁单位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8、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政、企分开,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
9、对拆迁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制止房屋拆迁单位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强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等野蛮拆迁行为。
10、及时、准确填报城市房屋拆迁各项统计数据,掌握拆迁信息,形成规范的拆迁指标分析和数据处理方式,实现拆迁动态管理。
11、加强拆迁档案管理,形成健全的拆迁项目管理、拆迁行政裁决、拆迁行政处罚、拆迁单位管理等拆迁档案。
12、建立拆迁初信初访责任制及拆迁纠纷调处机制,拆迁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四、政务公开
1、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积极通过网站或其它方式公开房屋拆迁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件条件、收费标准等。
3、采取措施,推进城市房屋拆迁信息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五、优质服务
1、坚持以“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内容,以“为科学发展创先争优,为城乡建设铸就辉煌”为实践主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设立对外办事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收件、发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基本实现办件结果网上或电话查询。各类标识清楚、醒目。提出便民服务措施。
3、服务行为规范,管理人员服务态度耐心、热情、周到,服务用语文明、规范。
六、勤政廉洁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拆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规定,无擅离职守、上网聊天、游戏、炒股等现象。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无 “吃、拿、卡、要”等行为,全年无违纪、违法案件。
附件2:
房地产开发管理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