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产业转移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要求,全市金融机构要创新发展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探索多种抵押担保方式。制定支持外商投资的配套信贷政策,提升我市对外资的吸引力。
二、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
(五)加大对县域经济信贷支持力度。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县域金融机构授权授信,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保证县一级支行有一定额度的信贷审批权并逐步扩大授权授信额度。将从县域吸收的资金主要投放在当地,确保全年县域新增存贷比达到50%以上。
(六)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采取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由人民银行鹰潭中心支行和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定期召开中小企业与银行对接洽谈活动。积极推动建立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拓展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长效机制建设,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探索建立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的担保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体系。重点加大对“四有三不”企业,尤其是不具备银行信贷担保抵押条件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七)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增加文化产业的信贷投入。人民银行鹰潭中心支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年初应编制2010年全市各经办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指导性计划。对自主创业项目,在创业期间,因资金不足,要提供贷款。特别要加强妇女自主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贷款的支持。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办学,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鹰潭市社会力量办学的信贷机制,扶持有潜力的民办学校做优做强。
(八)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贷款的发放。要加强重点工程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项目和土地储备、土地开发等房地产业源头客户的支持,加大经济适用房按揭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城镇化建设和城区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支持。
三、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增加信贷投入
(九)支持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保持信江河流域水质的安全。对工业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能源、化工冶炼企业购建环保设施,改进生产技术,减少污染排放的项目要适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以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的环保标准,减少工业企业对空气与水源的污染,保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