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聘请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辽市政发〔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适应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准确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府决定聘请25名在我市有较大影响和较高知名度的法律专家、学者和律师为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如下:
首席法律顾问:吴险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法律顾问:迟建华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应诉处处长
胡志学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
吴文良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立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 威 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
刘 华 市政府法制办助理调研员、律师
周 满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律师
李 强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应诉科科长、律师
兰世平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主任科员、律师
王 震 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维志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襄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雪梅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辽宁诚信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 宇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辽宁德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施晓娇 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常福刚 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辽宁宏祥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树国 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晓寒 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泽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夏 颖 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德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阿丽 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德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力 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襄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永乐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副教授、律师
赵晓丽 辽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律师
周民光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宫兆明 北京国凯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