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各级有关部门要将试点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等向社会和农民公开,提高奖补工作的透明度;村民委员会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数量、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得到村民认可。
(六)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市县级农村综改办、财政和农业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督查是否存在没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虚列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是否符合适用范围,村民出资投劳是否自愿,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劳务和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张榜公示,有无截留挪用等。对检查中发现违纪违规的要及时纠正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市农村综改办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县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市对县实行动态竞争进退机制,考核验收合格的县下年度继续享受财政奖补;对违反政策、截留挪用村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等行为,要责令其及时纠正;经多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县,除退还农民筹集资金,追回财政奖补资金,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不再安排下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并停止向农民筹资筹劳。
(八)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乡两级政府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奖补项目申请表等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对奖补的项目和基础数据,市、县农业、农村综改办和财政部门要分别建档立册,实行档案化管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两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要切实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责任;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等作用;县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创造条件,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重点做好筹资筹劳议事程序、资金和劳务使用等指导及监督,避免加重农民负担。乡村干部要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建设,落实好各项试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