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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7、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考件分发错误或有缺陷等,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8、在操作技能考试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听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对不听劝阻的考生可停止其考试,因违章操作而损坏设备的,考生应负赔偿责任。

  9、在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卷或考件的可直接将试卷(包括草稿纸)或考件交给监考人员,并立即退出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时,应立即停止答卷或加工工件,将试卷(包括草稿纸)或考件放在桌上或设备上,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把考卷及草稿纸或考件带走,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喧哗。

  10、临时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或考查时,必须报告教务科(处),经批准后可作缓考处理,并另行安排时间考试。

  (二)监考员的职责

  1、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熟悉考场规则、考场位置及考生安排。

  2、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20分钟,到教务科(处)领取试卷、考场记录,并做好工作准备。

  3、预备钟响后,监考人员应迅速到考场,督促考生对号入座并清点学生人数,安定考生的情绪,强调考场纪律。

  4、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场启封,如试卷无误,应马上发试卷。

  5、监考员应严肃、认真履行职责,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巡场,在考场内不得看报纸、谈话、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员如需暂时离开考场时,应向同场监考员说明,但不得超过10分钟;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继续监考的,须经得总监考同意并有其他监考员接替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允许两个监考员同时离开考场。

  6、监考员发现学生有作弊企图时,应给予批评、警告;发现学生作弊并已形成事实,监考员应没收其作弊工具、材料,情节严重的可没收试卷,停止其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并把没收的作弊材料证据及考卷交教务科(处)。

  7、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随即收齐试卷进行清点,并当场封卷,同时填写考场记录表及签署姓名,一并交教务科(处)。

  附件四:
  教学档案的类型

  (一)教师业务档案

  包括:

  1、 个人简历;

  2、 年度工作量统计;

  3、 考核鉴定((1)教师考核鉴定表(2)教学检查、听课评议情况记录);(见表A-13)

  4、 学术水平((1)论文(2)本人编撰出版的教材(3)科研或教学成果);

  5、 职务动态及奖惩情况;

  6、 其它。

  (二)教学资料档案

  1、 会议类:

  (1)教务科(处)科(处)务会议记录;

  (2)专业组(部、系)负责人会议记录;

  (3)教师大会记录;

  (4)教师、班主任座谈会议记录;

  (5)学生座谈会议记录。

  2、计划类:

  (1)教务科(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2)教务科(处)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

  (3)教学计划;

  (4)教学大纲;

  (5)学期授课进度计划;

  (6)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及考核办法。

  3、 记录和统计类:

  (1)教学质量检查及分析;

  (2)学生成绩动态及分析;(见表A-7、表A-16)

  (3)学籍一览表;(见表C-7)

  (4)调课代课记录;

  (5)月工作量统计;

  (6)教工奖惩记录;

  (7)听课评议记录;(见表A-5)

  (8)第二课堂活动记录;

  (9)试题存档;

  (10)教师工作安排记录;(见表A-14)

  (11)教材帐目及审批手续。

  4、 行文类:

  (1)校、科(处)行文;

  (2)上级发文。

  5、经验类:

  (1)论文及教学改革经验;

  (2)观摩教学及竞赛资料。

  6、大事记录。

  附件五:
  实训车间(工厂)管理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根据学校自身实际设立实训车间(工厂)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可配备生产实习教务、计划、调度、技术、设备、供销、材料、工具、安全等职能人员,同时建立健全生产实习管理制度。

  2、根据教学和生产的需要设置各种场地,做到布局合理,利用效率高。实训车间(工厂)内必须设有技能训练、生产实习课堂化教学、辅助生产、配套生产、办公和库房、工具室等场地。

  3、实训车间(工厂)应按所开设的专业(工种)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和工量具;根据学校自身条件,配合新专业(工种)的开设,配置一定数量的先进设备。

  4、通过多种渠道,选定符合教学需要并适销对路的定型产品和承揽外委加工任务,使实习教学与生产相结合,使消耗性实习转为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生产实习。

  5、根据专业工种特点,建立专业课实习教室或“一体化”教室,实现实习教学课堂化。

  (二)管理原则

  1、教学为主的原则。实训车间(工厂)的工作要以教学为主,必须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计划的全面完成。在安排生产任务时,要注意专业对口,不能以生产任务忙闲为理由任意增减实习教学时间。

  2、协调性原则。要妥善处理教学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尤其在教学和生产出现矛盾时,既要坚持生产服从教学,也不排除在减少教学时间和不降低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学期授课计划。

  3、经济性原则。实训车间(工厂)的工作要实行实习教学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管理原则,既要强调完成教学任务,又要兼顾经济效益,增加收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4、灵活性原则。在主客观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对原生产计划作出调整和修改,使计划更切合实际;在产品生产上要实行多种经营,注意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以保证实习教学的正常进行。

  5、安全性原则。要把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贯穿于教学与生产的全过程,认真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相应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防止一切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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