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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6、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

  (三)课外作业

  1、任课教师布置课外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的目的,一般要求每次授课都安排课外作业,难度适中,份量适当。

  2、课外作业包括练习题、思考题、讨论题、课外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非书面的。

  3、教师布置作业要在备课时认真筛选,所安排的作业应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培养基本功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4、任课教师必须及时批改作业,学生书面作业原则上要全部批改,评分要客观公正,评语要具体明确,并做好作业缴交情况记录和成绩登记;在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在下次上课前将作业发还学生,必要时进行讲评。

  5、教育学生在理解课文内容的前提下,通过独立思考依时完成课外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追交或令其补做。

  (四)课外辅导

  1、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解难答疑,培养学生正确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2、课外辅导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以个别答疑方式为主,以利因材施教,并做好辅导记录。

  3、未经教务科(处)安排,教师不能占用学生自习或课外活动时间上辅导课。

  (五)考试命题、评卷和学期、毕业成绩评定

  1、考试命题要求:

  (1)理论考试的内容范围,原则上是本学期该课程授课的全部内容,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实习课考试的内容范围,一般是本学期该专业(工种)教学的全部内容,包括应知、应会和安全生产知识。

  (2)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准绳,覆盖面一般要求在该学期授课和实习教学内容的70%以上,要求难度适中、区分度强、分布合理、题量或实习考件工作量适中。

  (3)理论试题要考虑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一般是6:3:1),尽量做到命题科学化,客观题和主观题应根据该课程的性质按比例配置;专业(工种)实习试题应注重考核学生掌握基本功的熟练程度和综合课题关键技术技能的应用能力。

  (4)应积极建立试题库。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和生产实习专业(工种),由专业组(部、系)和实习科(厂)分别制定命题方案,由教务科(处)按方案抽题,组配成A、B卷试题,分别附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和生产实习专业(工种),由专业组(部、系)和实习科(厂)分别指定若干名非任教该课程(专业工种)的教师按上述原则拟出两套试题,然后送教务科(处)或实习科(厂)审核选用。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题目由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供。

  2、评卷要求:

  (1)评卷应做到及时、严格、客观、公正。凡有两名以上教师同教一门课程(一个专业工种)或相近课程(专业工种)的,应按照题目(考件)分工流水评卷,避免松严不一。

  (2)考试结束后3天内,应完成评卷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所教班级的成绩登记,评出学期成绩,并认真进行考试分析,然后将已评试卷、成绩册以及考试分析表(一式两份)送专业组(部、系)或实习科(厂)负责人审阅签名,并交教务科(处)或实习科(厂)保存,保存期为学生毕业后3年。

  3、学期和毕业成绩评定:

  (1)根据不同课程(含技能实训课程)的性质,其学期和毕业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的计分方法。

  (2)理论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比例一般为:3:2:5。不进行期中考试的,其比例一般为4:6或3:7。平时成绩应根据学生平时上课情况、学习态度、完成作业、课堂提问及讨论、实验、平时测验等方面综合评定。

  (3)技能实训课程应重视过程考核。把学生实训过程中学习态度、训练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技能实训课程(或实训模块)的总评成绩为各训练项目成绩的平均值,各训练项目的成绩评定内容含知识、技能和态度三个方面。

  (4)各门课程(含技能实训课程)的毕业成绩一般为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5)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成绩评定由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6)跨学期或跨学年的学科成绩取几次学期成绩的平均成绩,平均成绩不及格则要进行补考;每个考生每门学科最多有两次补考机会。

  4、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

  考查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应根据学生平时考核(包括堂课表现、完成作业、完成实习工件、课堂讨论、提问、实验、测验等情况的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因此,考查课的平时考核,每学期不得少于3次。实习课的平时考查,应根据学生课堂学习和操作训练情况综合评定,并由学生填写《实习总结报告》。

  附件三:
  考场规则和监考员职责

  (一)考场规则

  1、 凡进行全校统一时间考试的,应预先做好考试计划安排,落实总监考(主考)、巡考、监考和考评人员。监考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生产实习操作技能考试须现场评分的按实际需要配备监考员和考评员。

  2、 考场的安排要按规定布置,理论考场按单人单桌布置,也可按不同考试课程间隔混编座位;生产实习操作技能考试按不同专业工种安排考场。

  3、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试及学期、毕业考试(或查考),如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作零分处理。

  4、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号就坐,不得擅自更换座位和调换试卷;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5、理论考试考生除必用的文具用品外,其他书籍、讲义、笔记本等一律不得带进考场(开卷考试科目按教师指定的书籍除外),通讯工具不能带入座位,带入考场的应放在指定位置,并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带入座位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舞弊处理;技能操作考试考生除按规定携带的工具物品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进考场。

  6、在考试过程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在试卷或考件上做任何记号;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解题,不得有交谈、旁窥、夹带、传递等不正当的行为;考试作弊者,除取消课程的成绩外,还应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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