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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3、把该专业教学计划初稿发到有关专业组(部、系)及校企合作企业讨论,征求意见,收集、汇总后成该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稿;

  4、组织有关专家、企业代表和骨干教师成立鉴定小组,对教学计划修订稿提出论证、鉴定和修改意见,整理后成教学计划送审稿;

  5、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实施。

  附件二:
  课堂教学的规范要求

  (一)备课

  1、教师备课时要领会教学大纲的要求,熟悉教材,掌握教学内容,了解先修和后续课程,注意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每一次的理论课教案一般以2课时为单位编写;实习课和“一体化”教学的教案每次一般以一个课(专)题(项目)为单位编写。

  2、教案内容包括:课题、班别、授课次序或日期、教学目的要求, 教学内容要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及参考书,复习、提问、课堂练习、课后小结、课外作业安排、时间分配、板书设计等。习题课的备课要按照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的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能使学生举一反三的习题,习题量要适当,所需时间要与计划课时相适应。备课要逐年更新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应鼓励教师制作课件和电子教案。(见表A-3、A-4)

  3、备课以个人钻研以主,专业组(部、系)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每学期一般不少于两次,其主要内容是: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处理,作业题的选用和解法,期末复习要点及办法,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教学课件的制作等。

  4、备课时应同时准备好必要的图表、幻灯片、音像带、模型和标本等教具。

  5、实习指导教师的备课还必须考虑工艺要求、操作要领和实习指导要点等,还要做好实习材料、设备、工卡量具、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准备,设计和编排学生实习操作的位置。(见表B-3、B-4)

  6、严格执行教案检查制度,任课教师应在授课前2周将教案送交专业组(部、系)或实习科(厂)负责人检查签字;无教案者不得授课;每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装订好,交教务科(处)保存备查。

  (二)上课

  1、理论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

  (1)理论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按照排定的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确需调、代课者,必须照章办理手续。凡未经批准而擅自停课或调课者,无故缺课、误课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对理论教师课堂授课的基本要求是:目的明确,组织严密,讲授正确,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

  其中,对体育和形体教师授课的基本要求是: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讲解及口令清晰,示范动作正确,注意运动保护,认真纠正学生错误动作,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不得随意离开场地,不得对学生放任自流。

  (3)理论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控制好课堂秩序,认真组织教学,填好教学日志,做到仪表端庄、教态端正,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作用。(见表A-8)

  (4) 理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贯彻教学原则,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好每一堂课。

  2、实习指导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

  (1)实习教学过程要实行课堂化,管理过程要企业化。实习指导教师要按照课日授课计划的程序,通过讲课、示范操作、现场指导、安排作业、技能考核和总结提高等程序,使学生学会和运用实际操作技能、技巧,同时指导学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实习教学一般分为组织教学、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四个环节。

  (2)组织教学是实习课堂教学的准备环节,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根据课题实习和实训车间(工厂)管理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如检查学生人数、着装,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课前记录等。

  (3)入门指导是实习教学的起始环节,是学生实习操作前进行组织教学、现场讲解和示范操作的教学过程。内容包括:布置课日的生产实习任务;讲解与分析工艺;提出质量标准和工时定额要求;讲解设备、附属装置和工量具的使用准备与应用;介绍材料和辅助材料合理选择的方法;进行示范操作教学(包括分解动作和连续动作),详细讲解动作要领、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4)巡回指导是在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对其进行的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的教学行为。内容包括:逐个工作地(机台)检查学生进入操作训练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纠正不正确的动作和姿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等,使学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5)结束指导是在课日教学结束前进行教学归纳和总结,内容包括:归纳教学要点,评述教学效果;分析学生掌握操作技能的程度以及加工件或作业的质量水平;总结完成课日教学任务的情况,包括安全文明实习和操作训练纪律等情况,做到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指出不足,提出今后需要注意和改进的问题;做好课堂授课记录。

  3、实验课教师教学规范程序

  1、教师应于每学期开课第一周内将实验计划送实验室或有关人员作准备。

  2、任课教师要重视实验课的教学,亲手做好本课程所开设的全部教学实验,并对每个实验作出详细分析,提出见解,摸索规律,做到心中有数。

  3、任课教师要认真按教学大纲要求做好实验课的备课工作。备课的内容包括: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弄清实验原理、重点难点、仪器设备性能、参数及操作规程,应测数据及测量方法,可能发生的误差原因及防止措施,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学生实验组的安排,引导学生学会观察,掌握分析实验过程的思维方法等。

  4、 实验课开始时,任课教师应先做好组织教学,填好教学日志,然后讲解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检查学生预习情况(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实验)。在实验进行中,教师要认真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引导学生注意观察实验中的各种现象并运用理论进行分析;教育学生认真对待实验,遵章守纪和爱护仪器设备;注意维护设备完好和人身安全;处理各种事故。

  5、实验结束时,任课教师应会同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实验小组的实验结果,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经教师认可后实验方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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