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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1、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一般教学事故: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3~10分钟。

  (2)未办理手续擅自调课、代课。

  (3)实际教学进度、内容与授课计划相差达本学期总课时的5%以上。

  (4)未按教学大纲授课。

  (5)上课未带教案或教材。

  (6)教学过程中发表不利于学生教育的言论或较多讲授与授课内容无关的内容。

  (7)实训、实习、实验以及毕业设计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进行教学和指导。

  (8)因教学准备不充分或请别人代课交代不清,使授课中断或严重影响教学。

  (9)未按课程考核的规定命题、阅卷、评分。

  (10)批阅试卷出现较大错误。

  (11)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未到达考场。

  (12)教学过程中离开教学场所或使用通讯工具。

  (13)下达的教学任务出现较大疏漏或排课出现较大差错,造成较大影响。

  (14)调课、停课或改变教学地点而未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造成师生未能按时上课的不良后果。

  (15)任课教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成绩而造成不良后果。

  (16)登录学生成绩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

  (17)试卷印制、分发或回收出现重大疏漏,影响考试。

  (18)征订教材的版本或数量出现严重差错或漏订教材,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19)未按时开门或未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的教学设施而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严重教学事故: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

  (2)编制教学计划出现重大疏漏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3)授课内容严重背离教学大纲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改动课程名称及实训项目。

  (4)教学内容、概念有明显错误。

  (5)旷教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停课(含实训、实习、实验)。

  (6)开考时监考人员未到达考场或试卷保管者未按时将试卷送达考场而耽误考试。

  (7)不履行监考职责、玩忽职守。

  (8)无教案授课。

  (9)有意泄漏考试内容或评分严重失实。

  (10)有能力接受规定的教学任务而拒不接受,造成停课。

  (11)实训、实习、实验过程中,由于操作指导失误、违反操作规程或实训实习实验场地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下企业实习带队教师不按规定履行职责。

  (12)在教学过程中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错误的言论或恶意攻击、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

  (13)随意改动学生的成绩或为教师、学生开具虚假证明(包括学生成绩单)。

  (三)教学事故认定程序

  1、事故发现者(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各级领导)当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系(部、中心)、教务处反映事故责任者具体违纪行为。以口头形式报告时,受理者应作好记录,报告人和记录人均应签名。

  2、教务处与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违纪事实,并责令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材料或检查。

  3、事故责任者填写或教务处代填《教学事故处理单》,教务处初步认定事故的级别,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4、《教学事故处理单》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若有争议,可由校务会裁定。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

  1、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绩效奖若干,并取消本学年度的评优资格。

  2、严重教学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奖若干,并取消本学年度的评优资格。同时,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视其责任大小,扣发当月绩效奖若干。

  3、对于同一学期再次发生教学事故(含一般和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上述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事故责任者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本学年度考核按不称职处理。

  4、教学事故与事故责任者的职称评聘挂钩,并与所在部门的学期教学工作考核挂钩。

  五、考试管理

  考试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和监考员职责实施。(参考附件三)

  六、教研活动管理

  1、教研活动要按计划进行,做到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要保证出席人数,缺席者要说明理由。

  2、 教研活动的内容应包括:

  (1)  了解企业发展信息,与企业技术人员探讨教学培训模式,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学习教育理论及专业(学科)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

  (2)  研究和开发教学成果,切磋技术技能,制作课件和改造教学设备仪器;

  (3)  开展学术研究,组织撰写论文;

  (4)  参加研究和编写教材、讲义、习题集和教学卡片等;

  (5)  组织公开课、观摩教学、听课评课;

  (6)  开展“教书育人”的研究和总结;

  (7)  总结、交流教研活动和教学活动经验,积累教学资料;

  (8)  实习教师在带队下厂实习中,如有可能要参加工厂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活动。

  3、学校教研室应按照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研活动,每学期按上述教研活动内容有计划地安排适当的、有效果的活动,并做好活动的指导、总结和表彰工作。

  4、各专业组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并把教学研究内容列入月工作计划,坚持做好活动记录、总结和资料积累。

  5、按省、市(片)技工院校教研会及各教研中心组的要求,参加省、市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和各种知识、技能和文娱体育竞赛活动。

  七、教学人员的考核和任用管理教学人员的考核

  1、对教学人员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理论水平、教学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以便为安排工作任务、进修培养、评聘技术职务、提职晋级提供依据。

  2、考核应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民主性的原则;考核的方法以客观评价为主,结合个人自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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