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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我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圆满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我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圆满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
(筑府发〔2010〕6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我市执行《贵阳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届终考核年,同时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攻坚年,污染减排各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从当前我市污水处理厂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水质还达不到目标要求,直接影响到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完成。为强力推进我市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工作,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减排各项目标任务,现按照7月22日全省污染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8月17日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就我市污水收集管网整改问题,以及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工作,加强监管,明确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力为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保驾护航

  (一)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全面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二是各污水处理厂业主单位要建立长效运管机制,确保技术能力强、责任心强的运管单位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二)监管到位,督查有力。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管委会结合减排目标任务将污水处理厂督查工作纳入节能减排日常工作中,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监察力度,及时做好日常监督性监测工作和在线监测系统对比监测,督促污水处理厂运管到位、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可靠并传输稳定。

  (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稳定正常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建设力度,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切实将污水处理厂管好、运行好。

  二、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我市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一)各污水处理厂业主单位、监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进口水量、水质、进出口COD浓度差、进出口在线监控系统传输、运行管理达到目标要求。对不规范、不达标、不稳定、不正常的设施设备、工艺环节、管理环节等一切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组织实施,于2010年9月1日前将整改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报市减排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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