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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民主促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关于建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建立常委会、代表、公民“三位一体”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四问四权”,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创新民主参与方式,健全民主参与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使发扬民主成为改善民生的动力,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打下坚实的民主法制基础。

  主要目标是:常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决策公开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贯穿人大履行决定权、立法权、监督权和任免权的全过程,落实民主民生战略各项举措认真实施、取得实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依法履职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意识和关注度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政治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1、试行常委会会议议题公开征集制。拓宽议题征集渠道,扩大议题征集范围,除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会议议题外,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确保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以充实会议内容。拟制定常委会会议议题征集办法。

  2、实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事前公告制度。在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通过公告形式,将拟审议的重大问题、拟作出的重要决定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提高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议决水平。

  3、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范围,拟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代表中的专家或熟悉情况的代表列席,推进常委会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4、实行代表列席主任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列席重要的主任会议,听取他们对重要议题的意见建议,推进主任会议更好地发扬民主、集中民智,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

  5、建立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制定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大会办法,通过公民旁听,公开国家权力机关运行过程,进一步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推进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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