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必须坚持“四问四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保障民主民生的制度,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义。人大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问四权”,立法、监督、任免、决定重大事项都要坚持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切实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必须坚持跟踪问政。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确保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各级人大的基本职责。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社会公众关注,人大更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本世纪以来,常委会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坚持跟踪问效,依法监督,如连续五年开展的对运河、市区河道整治决议实施情况跟踪督查,连续四年上下配合开展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连续三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评议等等,通过跟踪问效,既确保了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又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推进了改善民生。
四是必须坚持媒体引导。搭建媒体传播平台,发挥媒体引导力,是常委会推进民主民生战略实施、促进改善民生的一条重要经验。本世纪以来,常委会充分利用媒体传播渠道,构建舆情平台。如在《杭州日报》上开设“人大视窗”专版,在杭州电台开设“人大在线”栏目,在杭州电视台开设“钱江论谈”专栏,与杭州网合作对常委会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利用“杭网议事厅”组织代表、委员与网民在线交流等,同时充分发挥《杭州人大》杂志、杭州人大网作用,形成了媒体参与、支持人大工作,推进改善民生的良好工作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实施民主民生战略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落实民主民生战略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是:人大工作贴近群众、贴近民生还不够紧密,特别是立法项目、监督议题、会议议题事先征集制度还不够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存在不够经常、不够紧密问题,代表议案建议解决率有待提高,新出台的“两个联系办法”有待进一步落实;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常委会民主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代表参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人大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三、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