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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道路交通领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专项督查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期间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检查内容

  1.公交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2.上述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无证驾驶、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是否给予了严厉打击。

  3.是否存在客运车辆在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期间违规行驶三级及以下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情况。

  4.公交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是否全部按规定安装使用GPS,是否存在驾驶人故意遮挡、损坏GPS终端情况。

  5.是否对辖区道路上非营运客货车辆在重点客运站周边、旅客集散地违法载客载人、非法拉客、售票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否对辖区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货箱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6.是否组织辖区客运从业人员进行了不少于一次的专题交通安全教育。

  7.辖区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拼装的车辆上路行驶情况,是否开展过整治、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8.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三)检查期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填报《贵阳市关于在道路交通领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专项督查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期间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登记表》,该表务必于2010年9月17日前填报完毕并报市交联办(联络员:陈孟文,联系电话:13368501033,电子邮件13368501033@189.cn)。

  三、人员组成

  由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委农机监理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组对各区(市、县)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进行抽查。

  第一组

  组 长:杨亚琦(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邓 文(市旅游发展委质规处处长)

  联络员:张 丹(市安监,电话:13885188196)

  成 员:杨 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综合科副科长)

  程和力(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

  郑兆红(市农委农机监理所副所长)

  于晓峰(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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