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收费问题的复函
(二○一○年九月三日 粤价函〔2010〕844号)


惠州市物价局:
  《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收费问题的请示》(惠价〔2010〕120号)悉。经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现复如下:
  根据我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问题的通知》(粤价〔1996〕104号)规定:可收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的城市道路是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含道路用地)。而博罗县石湾镇、园洲镇未纳入城市规划区,所以不属于可收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的范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