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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贵阳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贵阳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7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关于开展贵阳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于开展贵阳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局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价检〔2010〕92号)文件中“各市(州、地)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贵阳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宇梁(市政府市长助理)

  副组长:沈 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年举(市物价局局长)

  安 陵(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成 员:黄亚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石 梅(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蒋 静(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办公室主任由黄亚平同志兼任。

  主 任:黄亚平(市物价局副局长)

  副主任:罗俊强(市物价检查所负责人)

  秦朝波(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成 员:由市物价检查所、市纠风办、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工作部署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工作从2010年8月下旬开始,分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国土、工商、交通、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于2010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前,组织完成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

  2.重点检查阶段和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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