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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三、要准确填写统计报表。建筑业统计报表的填写,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表格和规定的内容及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页少项,漏填误填,不得凭主观意向随意填报,要自觉增强统计工作的法规性和严肃性,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要教育和指导企业真实客观的反映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严禁谎报瞒报,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发现有企业上报的数据严重失真的,应予以通报批评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要建立通报奖励制度。今后对完成统计工作好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填报统计报表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筑厅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0471-6945765(传真)

  邮箱地址:ybh-2008@163.com

  邮政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7号楼

  邮政编码:010055

  附件:1、各盟市建筑业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及人员

  2、全区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各盟市建筑业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及人员名单
  单位:(公章)

项  目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 箱

局(委)分管领导

      

科室分管领导

      

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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