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七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0〕2370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七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七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七批)
序号
|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 市场名称
| 市场地址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1
| 佛山市南海佳沣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佳沣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高路吉水西塱
| 528211
| 高颖恒
| 13902892992
| 0757-8671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