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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中心省物价局窗口工作的通知


  (一)坚持每日上OA网。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上班就开机进入OA系统浏览,随时掌握归自己责职范围内处理的公文运行情况,工作主动,不等不靠,特别是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来文共享”栏中查阅属本处室单位职能范围内公文,在局领导未批办之前,即可预办,随时把握公文需办、待办和办结发布的信息,确保公文不停办,不漏办,不超时限。

  (二)推行网上公文办理代理。因公外出,公文办理权限可通过个人业务设定,委托给其它工作人员。局长出差可委托副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和分党组成员出差,可委托局长或其他副局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可委托给其他负责人批办;具体承办人员外出可委托给本岗位B角,避免公务出差延迟公文办理。

  (三)及时点击办结。公文审批结束盖章时,局文档室应立即通知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点击办结,并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台帐登记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应每日查询公文办理进度,随时掌握办结情况,及时在政务中心审批系统点击办结,以准确反映我局公文提前办结率,体现效能建设成果,为年终考评提供真实数据。

  (四)规范公文退办方式。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窗口承诺件确有困难的,或因故不予办理的,应在办公内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经办人提出意见,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批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呈报单位或个人送达推退办理或不予办理通知函。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中及时点击退办,局档案室将推迟办理或不予办理通知函及时归档。严禁不履行审批手续自行退办,造成窗口不能在系统中及时点击退办,影响全局公文提前办结率。

  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强化窗口综合服务功能。为配合做好重要的涉企、涉民价格改革工作,从9月份起,窗口每月开设1次价格集中咨询接待日,根据不同时期价格热点,派处室、单位分管同志,到窗口开展集中接待企业和群众咨询活动,解答价格政策,协助相关企业申报价格批件。进一步抓好窗口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查阅点工作,配备一台上网电脑,供来窗口办事人员查询各项价格政策和信息。重新印制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服务指南,继续免费向公众提供。

  五、定期召开窗口工作会议,改进公文办理情况通报方式。为加强处室间、处室和窗口间的协调和配合,局办公室将每季度组织召1次窗口工作协调会,各业务处室和综合法规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和窗口首席代表参加,通报办件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强化各处室单位责任意识,从9月份起,进一步改进公文办理情况通报方式,在办公内网每月通报上月情况,增加通报内容,公布每件办件责任处室和提前、超期办结时间。通报的内容,将作为效能建设和目标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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