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是游客出行高峰,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大力整治交通和旅游价格秩序,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查处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结合价格服务进客运场站、进景区、进商场、进宾馆饭店活动,强化政策服务、自律服务、协调服务和维权服务等,规范交通运输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各地要综合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介入调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群众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要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及时澄清虚假信息,防止不法分子误导群众,人为放大供求缺口,加剧社会恐慌心理,引发群众争购抢购,导致断档脱销,影响群众生活。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四、加强值守,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举报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请各地在10月8日前,将当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2件典型案例材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一并报送省物价局(价检局)。传真电话:0551-2675179;电子邮箱:jchssh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