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管理通胀预期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搞好协调配合,全力保障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重点监测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加强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一旦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解决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两节前对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也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通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标准以及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方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
二、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节日期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月饼等食品经营者价格行为,密切关注消费量较多的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动态。中秋节前,要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通过奢华包装、搭售,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的行为;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中秋、国庆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步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其他手段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查处经营者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行为,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