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核确认。8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完成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职权目录》审核确认。
4、反馈公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确认结果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三、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是监督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方式。各单位要从本部门行政职权的特点出发,遵循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制约有效的原则制作行政权力流程图。
(一)制作流程图内容。各单位以处(室)为单位,参照提供的样式制作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见附件4)。内容包括:(1)行政权力的条件,即依照职权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依据。(2)承办岗位,即行使职权各个环节的处(室)。(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步骤工作的时间限制。(5)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6)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7)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申请救济的渠道和方法等。同时应该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
(二)审核申报。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步制作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有关资料进行初审报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经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后,于9月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同时报电子版)。
(三)审核确认。10月中旬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完成对各试点单位上报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
(四)反馈公开。10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确认结果反馈各试点单位,各单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流程图的排列顺序和《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权力的排列顺序对应一致,流程图统一用A4纸制作,且横竖一致,标题为2号黑体。
附件1、行政权力申报表
2、行 政 权 力 汇 总 表
3、行政职权目录
4、编制流程图参照图(略)
附件1:
行政权力申报表
单位:(公章) 单位代码: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