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盘锦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拟定的《盘锦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盘锦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101号)精神,制定盘锦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以下简称“基本功训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盘锦三大重点任务,依托国家出台的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坚持与全国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现状及需求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技能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基本功训练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务员基本功建设成果,使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具备扎实过硬的基本功,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基本水平。
三、训练内容和方式
(一)训练内容
基本功训练内容分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两大类(即“双基训练”),共15项训练内容。其中必训科目6项,包括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汉字书写与记录、电子政务、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自行选训科目9项,包括政策法规、机关工作规则程序、业务知识、仪表举止、倾听记忆、阅读理解、沟通协调、任务执行以及其他选项。
(二)训练方式
基本功训练工作主要采取集中轮训、公务员自学自练与以赛代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不同层级公务员岗位的实际需要,在训练中采取专题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行情景模拟、拓展训练、业务竞赛等灵活多样的训练模式,保证实际操作时间不低于训练总学时的50%。各县区、各部门在组织集中轮训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基本功选训科目和本部门业务知识的学习训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公务员喜闻乐见的训练活动,加强对公务员自学自练的指导,推动基本功训练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