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发建设以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为中心的文化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设立长白山文化研究院,深入挖掘与长白山有关的民俗文化、历史文化、人参文化、火山文化、饮食文化、奇石文化等资源,加大人参产业的宣传力度,打造百集《人参娃娃》动画片,推动人参产业的振兴。采取政府推动、政策促动、项目带动等措施,促进全省各地旅游产品、影视拍摄、演艺娱乐、图书出版、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产业向长白山汇聚,形成以长白山旅游产业为主体,带动外围相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聚区。
3.开发建设以长春、吉林、集安等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集聚区。组建跨区域、跨行业实体公司,充分挖掘长春伪满皇宫、吉林乌拉街、集安高句丽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深宫尘史”、“王城遗韵”等系列历史文化产品,打造吉林历史文化旅游线路,创造新的文化经济增长点。
4.开发建设以四平、白山、通化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集聚区。整合红色文化与自然生态资源,实现“红绿结合”,打造吉林红色文化旅游线路。
5.开发建设以查干湖、向海、莫莫格、乾安泥林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及草原湿地原生态风光开发利用集聚区。大力发展以湿地科普为主线,以冬捕、蒙古族民俗、草原风光、湿地观鸟等为特色项目,富有东北地域特点的民族文化产业。
(五)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1.构建完善的政策服务平台。用足用好国家和我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加快产业发展的现有政策。制定支持动漫、“二人转”、影视、出版、艺术培训、民间工艺等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
2.制订《吉林省文化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上市等给予重点支持。
3.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研究制订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质押办法。建立文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适时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鼓励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文化产业项目。采取担保费补助和担保代偿损失补贴方式,鼓励担保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4.加强对文化企业的贷款支持。加大地方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并积极拓展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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