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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和单位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根据2006年-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全国流行区以县为单位分四类:一类县为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的县;二类县为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的县;三类县为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四类县为非疟疾流行区。对照国家确定的疟疾流行区分类标准,目前,我省106个县(市、区)和7个经济开发区共113个单位中,有二类县(市、区)82个、三类县(市、区)31个,无一类县和四类县。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到2018年,全省达到消除疟疾标准;到2020年,全省通过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二)阶段目标
  1.全省31个三类县(市、区)和无锡、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5市所辖25个二类县(市、区)共56个县(市、区),到2012年,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2015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2.南京、徐州、淮安、宿迁4市所属的六合、铜山、睢宁、邳州、洪泽、盱眙、泗阳、泗洪8个二类县(市、区),到2015年,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2018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3.其他49个二类县(市、区),到2014年,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目标,2017年底前,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4.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县(市、区),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到2020年,全省通过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三)工作指标
  1.技能培训
  (1)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疟疾防治相关业务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及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从事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生以及二类县的村卫生室医生,接受疟疾防治知识和诊断、治疗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3)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儿童、传染等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检验人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2012年,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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