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记述地域。重点记述江苏在10个极重灾区、29个重灾区、100个一般灾区组织抗灾、救灾、赈灾、救助等工作及江苏对口支援绵竹市灾后恢复重建的全过程。
三、基本要求
(一)进度要求。2011年完成编写任务,2012年编纂出版。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2010年1月-8月,成立编纂机构,制订编纂方案,召开会议启动《江苏援建志》编纂工作;开展编纂人员培训工作。
2010年9月-12月,资料收集整理,拟定篇目,初稿撰写。
2011年1月-12月,完成编写任务。
2012年,审查验收,出版。
(二)质量要求。坚持“依法修志、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努力做到观点正确、内容全面、资料详实、特色鲜明、合乎志体、结构得当、记述准确、行文规范。行文按照编委会制订的《江苏援建志行文规范》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一)《江苏援建志》编纂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援建指挥部、民政厅、地方志办公室承办,各承编、参编单位具体承担资料收集和初稿编写任务。
(二)成立《江苏援建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主任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和省发展改革委、援建指挥部、民政厅、财政厅、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承编单位及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编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志编纂出版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三)《江苏援建志》设主编一名,副主编若干名,具体负责志书的编纂工作。
(四)成立《江苏援建志》编辑室,具体指导志书编写、协调组织各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承编工作。编辑室设在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由省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五)承编、参编单位组建编纂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所在单位的编纂工作,负责资料征集、资料长编的编纂和初稿编写工作。
(六)承编、参编单位选派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和对口援建工作情况熟、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的人员组成编辑班子,并吸收有关专家和学者参加撰稿、审稿工作。
五、工作经费
《江苏援建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办公设备设施、调研、聘请专家、人员培训、编辑资料长编、编纂出版等所需经费,由省地方志办公室编制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按程序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