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0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援建指挥部、省地方志办公室制订的《〈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援建指挥部、省地方志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江苏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对口援建中所做的工作,根据国务院《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以下简称《江苏援建志》)。为做好《江苏援建志》编纂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传承修志优秀文化传统,依照《
地方志工作条例》等规定,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江苏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和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过程,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江苏人民的无私大爱,充分展示“江苏和绵竹一家人、
一条心、一个目标,携手共建绵竹美好新家园”的援建成果。
二、内容体例
《江苏援建志》拟设11章,约60万字。
(一)时间断限。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12月。“抢险救灾”的内容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2月(江苏省援川公安总队撤建归队时间)。其他内容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