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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南京新济州群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南京新济州群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
(苏林业〔2010〕61号)


南京市农委:

  你委《关于申请建立省级新济州群湿地公园的请示》(宁农政〔2010〕2号)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要求和《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南京新济州群省级湿地公园,公园位于北纬31°47′~31°53′、东经118°29′~118°33′以内,包括新济州、新生洲、再生洲、子母洲和子汇洲,总面积58.6km2。

  二、根据《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南京江宁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将公园的位置、范围予以公告,并完成公园界线划定以及界碑标牌设置工作。

  三、原则同意《江苏·南京长江新济州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公园建设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突出展示湿地公园的主题与特色;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公园规划建设与经济建设、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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